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四川省财政厅、四川省教育厅《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》(川发改价格〔2024〕417号)文件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如下:
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
学位类型 |
专业 |
收费标准 (元/年·生) |
学术学位 |
医学学科 (基础医学、临床医学) |
8000 |
马克思主义理论 |
7200 |
专业学位 |
医学类硕士 (临床医学、护理、公共卫生、药学、中药、医学技术) |
10000 |
应用心理 |
12000 |
生物与医药 |
10000 |
农业 食品与营养 |
8000 |
公共管理 |
16000 |
电子信息 |
10000 |
图书情报 |
10000 |
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,参照全日制临床医学专硕收费标准执行。
本收费标准从2025级研究生起执行,实行“新生新办法、老生老办法”,如国家和四川省有新规定,按新规定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