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四川省财政厅、四川省教育厅《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川发改价格〔2019〕357号)文件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调整如下:
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
学位类别 |
专业 |
收费标准 (元/年.生) |
学术学位 |
医学学科(临床医学、基础医学、医学技术) |
8000 |
马克思主义理论 |
7200 |
专业学位 |
医学类硕士 (临床医学、药学、护理、公共卫生) |
10000 |
应用心理硕士 |
12000 |
生物与医药硕士 |
10000 |
农业硕士 |
8000 |
公共管理硕士 |
12000 |
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
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10000元/年.生。
本收费标准从2023级研究生起执行,实行“新生新办法、老生老办法”,如国家和四川省有新规定,按新规定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