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《关于明确残疾、孤老人
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等有关政策的通知》的通知
校内教职员工:
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《关于明确残疾、孤老人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等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转发给大家,请符合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老师认真学习通知,配合计财处做好减免申报工作。
联系人:黄老师
联系电话:627392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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